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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通知
2009年我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定于上半年3月21日,下半年9月12日進行。
一、報考對象
1.擬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非師范專業畢業人員;
2.擬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高校在職或擬聘任人員;
3.參加過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
4.在職教師中已取得低一級教師資格,擬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的人員;
5.考試作弊者,三年內不得報考。
二、報名工作
1.2009年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的報名截止時間上半年為2月24日;下半年為8月19日。
2.報名點由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報名時間不少于一個月,報名時間及地點須向社會公布。
3.報名時須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到所在市、州、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由學校有關部門集中組織到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或省教育考試院綜考辦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4.考生圖像信息采集方式為現場攝像。報名時,考生須填寫《2009年 半年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報名登記表上要粘貼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的圖像和身份證號碼必須清楚,容易辨認。登記表由報名點留存備查。報名點要指派專人負責現場報名圖像信息的攝取工作(報名號命名圖像文件),要根據考生報名登記表采集考生文字信息并生成數據庫文件(見附件2),應準確錄入考生信息,打印報名信息校對文本,經考生確認相關內容無誤后簽字確認。
5.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一采集考生信息,統一編排準考證號及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由各報名點到省教育考試院領取,于考前二周內發給考生。如準考證信息有誤, 由報名點于考前一周內提交更改信息報告并附有誤準考證,經省教育考試院綜考辦審核登記后,重新打印。
6.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4),填寫相關項目并簽名。如拒不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名,報名點亦可拒絕考生報名。
三、考試內容
以《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大綱》(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6年10月第1版)為依據。
四、考試
1.考試時間。上午9:00時至11:00時考《教育學》;下午2:00時至4:00時考《心理學》。
2.試卷分為試卷和答題紙,考生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答題。答案寫在試卷上或采用規定以外的筆作答一律無效。
3.考試時,各類通信設備不得帶入考場。各考點要在考前向考生公布各項考試紀律??荚嚂r考點須實行封閉管理。
五、成績公布
1.記分方式?!督逃龑W》、《心理學》均以百分制記分。
2.成績的認定及公布辦法??忌汲煽冇墒〗逃荚囋阂平唤o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劃定合格線,合格與不合格名單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vaseconference.org﹚,湖北教育信息網﹙網址:www.e21.edu.cn﹚公布。
3.證書發放
(1)考試合格證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作,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分別加蓋印章及鋼印,由報名點發給考生本人。
(2)合格證遺失可向報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提出申請核實后,統一到省教育考試院補辦合格證明。
4.成績復查
(1)申請復查成績的考生,在下發當次成績10日內,須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向報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提出申請(申請表見附件8),由報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匯總蓋章(見附件9),并于申請截止日后2個工作日內送交省教育考試院綜考辦統一安排復查。逾期不再辦理。
(2)復查結果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附件)
1.2009年 半年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
2.考生信息數據庫說明
3.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市、州、縣(市、區)名稱及代碼
4.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5.2009年 半年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考點申報表
6.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違紀作弊情況報告單
7.2009年 半年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違紀作弊匯總表
8.申請教師資格考試復查卷面分數申請表
9.申請教師資格考試復查卷面分數匯總表
10.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違規考生通知單
2008年11月25日